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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风景园林硕士士-关于在职
时间:2008/6/14 11:57:08 来源:无锡热线 编辑:城市网

什么是工程硕士 什么是农业推广硕士  什么是风景园林硕士士
GCT考试和GCT-ME考试的区别   GCT考试和在职联考英语部分的区别 
什么是成绩百分位  入门必读 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事宜 


(一)什么是风景园林硕士
  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更好地适应我国风景园林事业发展的需要,决定设置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
  二、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简称MLA。
  三、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是与风景园林事业相关行业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具有特定的职业背景,主要为风景园林事业相关行业培养应用性、复合型专门人才。
  四、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风景园林相关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相当的人文素养,具备独立承担风景园林设计、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五、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一般为学士学位获得者,具有一定风景园林事业相关领域的实践经验。
  六、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按照风景园林事业相关领域并结合用人部门的实际需要设置。课程体系应体现整体性、综合性、实用性和一定的前瞻性。课程内容应反映艺术与科技的有机结合,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体现风景园林事业国内外的最新成果和进展。
  七、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的论文(设计)选题应当是风景园林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具有明确的风景园林背景和应用价值,应有先进性、难度及必要的工作量。学位论文(设计)必须由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者独立完成,能体现其综合应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八、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学位授予单位与用人部门合作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由学位授予单位相关学科和风景园林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
  九、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需有来自风景园林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十、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由国家批准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由学位授予单位颁发。
 
(二)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方面工作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1、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具有3年以上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方面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3年。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具有4年以上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保护、建设与管理方面实践经验,2007年7月31日前工龄满4年。
  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被录取为风景园林硕士研究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风景园林实践3年以上,结合风景园林实际任务完成学位论文,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三)考试科目
  1、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的一种专业学位报考。各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达到培养单位相应专业学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院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专业学位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第二阶段的报名工作,6月底之前在本单位网页上,公布本单位第二阶段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其它注意事项。第二阶段的考试是录取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培养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好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持有2006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此成绩向同一专业学位的任一个培养单位提出报名申请,对于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GCT”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培养单位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生可直接登陆拟报考的培养单位网页,查询第二阶段考试的相关事宜。
  培养单位在受理2006年考生报名时,应首先登陆http://www.cdgdc.edu.cn/zyxwcj.html,输入2006年考生的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核查2006年考生的“GCT”成绩。
  3、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07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5)。各培养单位将考生的《登记表》连同第二阶段的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一并存档备查。
  各培养单位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须于2007年12月中旬全部结束。


(四)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依据
  “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五)其它事项
  1、录取的考生“GCT”成绩百分位在20%以下的,需填写《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样表见附6)一式两份于2008年1月10日前传递到全国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2、各单位不得跨专业学位类型、跨单位调剂录取当年考生,不得跨专业学位类型录取上一年考生。
  在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内招收硕士生和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录取限额内招收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由于生源组织和入学考试有各自的特点和方式,考生报考时不得二者兼报。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得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硕士生。

(六)专业学位代码
  5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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